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工作,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有效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组建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熟悉国家、地方以及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政策,对创新创业人才成长规律及特点有较深刻的认识;
3.校内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指导参与过相关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校外人员一般应有5年以上行业(专业)工作经验。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项目评审工作;
2.大学生创客空间、孵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论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团队的指导,参加杭州高职科技创业园入园评审等工作;
3.创新创业专业建设、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与指导工作;
4.创新创业成果评价工作;
5.其它形式的创新创业活动评审、指导、培训工作等。
三、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库,并从中择优推荐3人(校内专家2人,校外专家2人)报送至创业学院处,其他部门可推荐2人报送至创业学院处;
2.创业学院在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专业学科分布,遴选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库名单;
3.创业学院为专家库成员发放聘书,原则上优先推荐专家库成员参加省级以上创业导师及相关培训项目,具体负责专家库的专家遴选、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维护;
4.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推荐汇总表》于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348914177@qq.com。
附件
创业学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