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人社发〔2014〕43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受助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的监管,评估项目实施绩效,进一步促进我市大学生创业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我们聘请了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对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2011年度(后两批107家)、2012年度(四批210家)和2013年度(前两批92家)的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受助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及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人员持股情况;
(二)受助企业获得资助情况;
(三)受助企业获得贷款或其他资金情况;
(四)受助企业财务状况;
(五)受助企业纳税情况;
(六)受助企业从业人员情况(包括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七)创业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八)创业资助项目运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由中介机构负责实施,采用详细检查与抽样检查、书面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一)资金拨付情况的检查。对各区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配套与拨付的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采用详细检查的方法。
(二)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的检查。
1、对各区受助企业采用书面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受助单位填写《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单位调查表》(见附件 一),同时提供相关材料(见附件二)于11月26日前报单位注册地的区人力社保局,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对收齐材料后,由区人力社保局于11月28日前集中报送市人才服务局创业服务处(杭州市东新路155号E105室,联系电话:85165796)。
2、抽取部分受助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通过电话、信函等其他方式进行个别调查。实地检查按不低于填表受助企业20%的比例确定检查名单,进场时间由中介机构根据工作安排而定,并提前与各受助单位联系。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财政局于11月19日前召集辖区内各受助单位召开本次专项检查的布置会。
(二)各受助单位须及时上报有关表格及材料,并准备好项目资料、帐册和凭证等相关材料,做好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单位调查表》应按附件的统一规格打印上报,表格可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的政策法规栏内的本通知文件附件处下载。
(三)中介机构进行现场工作时,各受助单位应按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专项检查报告征求意见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逾期视同无意见。如有拒绝中介机构进场、拒不配合中介机构工作的,视情节轻重,除追回已拨付资金外,取消对该单位尚未拨完的资助资金和今后申报项目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如发现资助对象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创业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市财政、审计、监察机关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杜绝送礼、宴请、安排娱乐活动及其他影响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发表意见的行为。
(五)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 宋晖,电话,85811922,18658821130;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葛宝琴,电话:85167758;
杭州市财政局 高越蔚,电话:87819021;
杭州市人才服务局 许老师,电话:85165796;
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娟,电话:87925931;
下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曾晓霞,电话:86552015;
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田恬,电话:86032186;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宋彬,电话:88259665;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浩,电话:87935170;
高新(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童音吟,电话:87702141;
杭州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程祯,电话:86878789;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夏群娣,电话:87179633。
附件: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单位调查表
2.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专项检查需提供资料清单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3日
附件1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单位调查表
本调查表调查对象为:2011年后两批、2012年四批和2013年前两批获得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资金的单位。请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数字或打√。贵单位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将会绝对保密,只用来做综合分析用。谢谢贵单位的合作!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实施阶段:基础研究( )小批量试制( )中试( )产业化( )未实施()
所属行业:文化创意产业( )技术开发咨询( )管理咨询( )电子商务( )
批发零售业 ( ) IT软件业( )其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调查表
1、注册资本及创业持股情况
原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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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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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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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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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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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股东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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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业人员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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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创业人员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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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金额、原人数及原比例以获得创业资助资金之前的数据为准
2、获得资助情况(万元)
(1)创业资助资金
资助总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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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应到位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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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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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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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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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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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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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财政资助资金(万元)
3、获得贷款或其他资金情况(万元)
贷款或其他资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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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金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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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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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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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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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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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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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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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财务状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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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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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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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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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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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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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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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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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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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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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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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年度以2014年9月30日为截止日,下同。
5、纳税情况(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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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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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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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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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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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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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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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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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税即从国家税务局报税系统申报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地税即从地方税务局报税系统申报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印花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6、从业人员情况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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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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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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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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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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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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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交纳社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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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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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当年度12月底的数据为准,2014年度以2014年9月30日为截止日。
7、资助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注:①经营成本:是指在经营期内应该负担的全部成本,包括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期间费用等。
②研发成本:是指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所耗用的材料、人工、测试、合作协作、差旅费、会议费等成本及费用。
③资助资金使用合计金额不超过获得的资助资金
三、调查问卷(请在符合项下打钩或在空格处填写)
1、贵单位是否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书面成文制度视为建立)?
A、□是 B、□不是
2、创业资助资金属专项经费补助,是否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A、□是 B、□不是
3、贵单位通过如下什么渠道获得大学生创业资助政策?
A、□创业导师 B、□创业俱乐部 C、□创业联盟 D、□就业创业指导站
E、□创业网上服务平台 F、□高校 G、□其他
4、贵单位了解以下哪些在杭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A、□会展补贴 B、□房租补贴 C、□免费人事服务
D、□小额担保贷款 E、大学生融资“风险池”基金 F、□其他
5、贵单位创业人员是否已享受到如下方面政策:
A、□人才实训 B、□导师帮带 C、□落户政策 D、□解决住房问题
E、□其他 F、□没有享受过
6、您认为资助资金对提升贵单位创业者的信心作用如何?
A、□明显 B、□作用不大 C、□没什么作用
7、您认为资助资金对缓解贵单位创业资金困难作用如何?
A、□明显 B、□作用不大 C、□没什么作用
8、您认为资助资金对引导其他资金对贵单位的投入作用如何?
A、□明显 B、□作用不大 C、□没什么作用
9、您认为资助资金对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如何?
A、□明显 B、□作用不大 C、□没什么作用
10、您认为资助资金对解决社会就业作用如何?
A、□明显 B、□作用不大 C、□没什么作用
11、您认为资助资金对提升贵单位创业者的信心和缓解贵单位创业资金困难两者相比,那个影响更大?
A、□前者比后者大 B、□后者比前者大 C、□两者一样大
12、贵单位在企业发展中还面临着哪些困难?
A、□融资渠道不畅,资金压力大B、□缺乏社会关系与人脉 C、□缺乏核心技术
D、□管理经验不足 E、□劳动用工成本大 F、□市场营销能力弱
G、□市场变化太快 H其他
13、获得资助对贵单位有何其它促进作用或影响?
、
14、贵单位在后续发展中还需政府提供哪些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附件2
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专项检查需提供资料清单
一、区财政及主管部门需提供资料清单
1、2011年至2013年各区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文件;
2、2011年至2013年各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银行业务凭证、票据等)。
二、受助企业需提供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新工商变更登记资料;
2、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9月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国地税纳税申报表、社会保险基金结算表;
3、项目申报材料复印件;
4、收到的创业资助资金入账凭证及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5、若有其他财政资助资金,提供相关财政资金的入账凭证及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6、创业资助资金使用的清单和相关的票据复印件;
7、经营场地证明,如租赁合同复印件,权证复印件等。
(上述材料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