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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务工青年”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园文局)党委宣传部、团(工)委、综治办、公安(分)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住建局、教育局、人口计生局、工商(分)局,各局(公司)及直属单位团(工)委: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弘扬杭州“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新时期人文精神,展现来杭创业务工青年的风采,树立热爱杭州、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工作、岗位创新、创业成才的优秀来杭创业务工青年先进典型,激发更多的来杭青年投身杭州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作出积极贡献。经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委、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工商局等单位研究,决定联合开展第九届“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务工青年”推选活动,并将这一活动纳入“杭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推选系列活动之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宗旨
通过推选活动,弘扬杭州“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新时期人文精神,展现来杭创业务工青年的风采,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倡导“第一故乡第二故乡都是创业之乡,本地青年外地青年都是有为青年”的时代理念,激励更多的来杭青年学习成才、创新创业,为我市实现“十二五”规划,为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做出积极贡献。
二、推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杭州,爱岗敬业,文明从业,恪尽职守,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为杭州经济社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或者是热心于公益事业,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社会等方面为促进杭州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显著成绩,得到广大青年敬佩和社会公认者。
2、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在杭州市(不包括五县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签有用工合同书)满2年以上或来杭经商、创办企业(有营业执照)满2年以上,在本市区暂住(有居住证)且无本市区常住户籍的青年。
三、推选机构
1、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委、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工商局等单位的领导组成的第九届“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务工青年”推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推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设立推选活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团市委区县部,联系人,陈楠,电话:87089091,传真:87027698,邮箱:tswqxb@163.com,地址:上城区平海路61号,邮编:310006),负责推选活动的日常具体工作。
3、基层初评和推荐工作由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团(工)委、综治办、司法局、人力社保局、住建局、教育局、人口计生局、工商分局共同组织和负责,同时需成立相应的推选活动组委会,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局(公司)、大专院校及直属团(工)委负责。
四、推选方法
推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与自上而下择优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程序为:
1、报名推荐。通过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发动全市各级团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十佳来杭创业务工青年”的推选,各单位、各级团组织及自荐报名者需在2013年6 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推荐表(附件3),2500字左右事迹材料20份,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学历证明、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荣誉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和2寸照片2张,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上报到推选组委会秘书处。
2、社会公示。组委会秘书处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召集组委会成员进行评审,选定“十佳“入围人选后,通过媒体和网络将入围的候选人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候选人有异议,可以采取来信、来电、来访和电子邮箱的形式,向组委会反映。
3、综合评定。对候选人公示后,由组委会综合评定10名“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务工青年”和若干名“杭州市优秀来杭创业务工青年”。
4、通报奖励。在共青团杭州市委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进行通报奖励。
五、表彰奖励 
1、获得推选活动前10名的授予第九届“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务工青年”称号,其他入围人选授予“杭州市优秀来杭创业务工青年”称号。
2、对“十佳来杭创业务工青年”和“优秀来杭创业务工青年”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并以主办单位名义向其户籍所在地政府报喜。
3、为“十佳来杭创业务工青年”积极争取本地户口的相关待遇。
4、“十佳(优秀)来杭创业务工青年”优先免费参加杭州市来杭创业务工青年大型公益集体婚礼。
六、实施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相互支持,沟通协作,加强对这一活动的组织领导。
2、各有关团组织要积极主动,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充分发扬民主,动员社会各界及广大团员青年参与推选工作。
3、推选要认真贯彻公平竞争、择优选取的原则,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4、要严格按照文件所规定的申报有关要求,及时高效、高质量地完成有关材料上报工作。
附件:
    1.第九届“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务工青年”推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2.第九届“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务工青年”推选活动方案
3.第九届“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务工青年”推荐表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杭州市委
杭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公安局
杭州市司法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