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高职学生创业园收取2009年上半年度租金和物管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园区各企业:
根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职科技(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向各企业收取2009年上半年度租金和物管费工作,租金和物管费标准按签 订的协议收取,请各单位根据收费通知单于2009年6月10日之前将费用交到1126郭伟刚老师处,逾期后果自负。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产学合作处
杭州高职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31日
注:若是转帐支票,请汇款至:
单位名称:杭州高职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202050509900063013
开户行: 工行经开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