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8-12-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开发区各大学生创办企业:
为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开发区更好的创业,根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大学生创业实训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各项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区大学生创办企业中符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大学生创业实训暂行办法》规定享受下列各项资助的,可进行申报:
1、创业资助资金
符合开发区创业资助条件但未享受杭州市创业资助的,参照市创业资助的标准,享受创业资助。
2、房租补贴
大学生在开发区创办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以及开发区鼓励发展类项目的企业可享受房租补贴。企业入驻新加坡科技园和大学生创业园,租用园区的生产、科研用房,给予100平方米内第一年全额,第二、三年减半的租金补贴;租用开发区内其他生产、科研用房,给予100平方米内第一年1元/平方米.天以内,第二、三年0.5元/平方米.天以内的租金补贴。
3、社保补贴
大学生创办企业自注册起两年内,可享受社保补贴,补贴额度按所吸纳应届大学生人数的企业应缴五金部分的40%计算,其中吸纳开发区生源及开发区高校应届大学生的按60%给予补贴。
4、工商登记注册相关收费补贴
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开发区给予工商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补贴;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开发区给予工商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补贴。
二、报送资料
(一)创业资助资金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各一式三份;
2、法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的证明;
5、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6、相关支出的合同和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房租补贴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章程;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社保补贴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新进员工情况表》各一式三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四)工商登记注册相关收费补贴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相关收费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及地址
报送时间:2009年2月15日前
报送地址:怡乐路6号开发区人才开发中心(四号路物美超市对面)
联 系 人:高旭东 李军纪
联系电话:86878788、86878789
传 真:86878785
电子信箱:heda86878787@126.com
附件: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
2、《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
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
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5、《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新进员工情况表》
6、《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相关收费补贴申请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