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职科技(学生)创业园接待室是企业进行商务活动与沟通交流的重要场所。为加强接待室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接待室的作用,更好的为企业服务,根据 “统一管理、有偿使用、但不盈利”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使用范围
企业商务接待需要。
二、使用程序
1、 各企业如需使用接待室,须提前一天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申请,填写《接待室使用申请表》。
2、 特殊情况下,企业若紧急需要使用接待室,须经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
3、 因未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不及时或不明确而造成延误使用等后果,由使用企业自行负责。
4、 使用企业需爱护公共设施,小心使用,不得带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日常管理
1、 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清扫工作,没有安排时,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2、 由接待室提供茶水、茶杯和咖啡等;工作人员当日清洗、消毒。
3、 及时交接,离开时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四、收费规定
根据 “统一管理、有偿使用、但不盈利”的原则,接待
室免费使用,但使用单位必需自理基本茶水或咖啡费用。
五、本规定由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09年3月28日起执行。
杭州高职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2009-3-25
接待室使用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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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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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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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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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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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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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日期及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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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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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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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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