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校赛及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要求,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的开展,充分做好2023年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参赛准备和项目培育等工作,现举办2023年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及省赛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政府和高校共同主办的国内权威性创新创业赛事,自2015年举办以来,已经成为我国规格最高、覆盖最广、影响最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专业建设指导处、学工部、团委、创业学院等部门共同组织,并成立大赛组委会和竞赛办公室。组委会由学校分管领导、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以及二级学院分管创新创业教育的学院领导组成。竞赛办公室设在创业学院,具体负责大赛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专业建设指导处、创业学院负责校赛、省赛及国赛等各环节的组织和管理,进行竞赛宣传、作品遴选、项目培育和打磨以及校赛、省赛、国赛的具体组织工作。学工部(校友办公室)依托校友平台资源,推荐毕业五年内优秀创业校友的项目参赛。校团委负责推荐学生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及实践活动,组织团委、学生会和有关学生社团协助作做好赛事的动员和宣传工作。二级分院落实赛事宣传动员及参赛项目的具体组织、推荐等工作。
三、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五年内校友(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二)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为3-15人,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5人。项目归属单位以参赛团队成员第一人所在分院为准。
四、参赛项目类型及评审规则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参赛;鼓励理工类、管理类等老师进行联合指导。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决赛时须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3.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4.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三)赛道及评审规则
本次大赛按照国赛、省赛要求,校内选拔赛设“职教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具体参赛条件和赛道要求参见《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建行杯” 第七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附件2)。大赛评审规则依据往届省赛评审规则(附件3)
五、项目培育及大赛进程
大赛组织时间为2022年12月—2023年6月,由项目挖掘、参赛报名、校内选拔、项目打磨、校赛决赛、省赛备赛、国赛冲刺七个环节组成。
(一)项目挖掘(2022年12月~2023年5月)
各二级分院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大赛文件精神和要求,发掘有参赛潜力的创业项目,组建好指导教师团队和学生参赛团队。各二级学院推荐项目须不少于5个(包含职教赛道和红旅赛道),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参赛项目意向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交至创业学院。后续若有优秀项目,欢迎随时推荐。
(二)参赛报名(2023年1月~5月)
参赛团队将校赛项目申报表Word版本(附件5)、创业计划书以及其他项目材料(申报表以及材料文件夹均以项目名称命名)递交分院汇总,各分院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6),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交至创业学院。
(三)校内选拔(2023年5月)
根据参赛报名情况,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立项校内培育项目25个。
(四)项目打磨(2023年1月~5月)
针对立项项目,依据大赛要求进行精准、集中培育,邀请专家、校内外创业导师进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线上线下指导和打磨。
(五)校赛决赛(2023年6月初)
组织项目现场路演,评选出校赛金、银、铜奖。
(六)省赛备赛(2023年6月中旬~7月)
根据省教育厅给予的各赛道名额,学校按序推荐相应项目参加省赛。组织省赛参赛项目集中训练和一对一线上线下指导与打磨。
(七)国赛冲刺(2023年8月~10月)
学校组织参赛团队、观摩团队参加国赛。
六、项目参赛支持政策
(一)评选出校赛金、银、铜奖,并给予一定的项目资助。
(二)经专家评审进入校赛培育的项目成员,优先参加学校举办的创业菁英班、创业沙龙等系列培训活动;优先入驻学校众创空间,将免费拥有办公、会议、培训场地;可获得专家指导、市场资源对接、场地注册、项目推广、投融资服务、政府优惠政策对接等扶持。
(三)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分院组织参赛项目数量及获奖情况评选校级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等若干专项奖。
(四)二级学院项目征集、走访调研等差旅费可由创业学院承担,调研前需提前履行出差审批等程序。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厚植创新创业肥沃土壤,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目前各赛道项目类型及要求、时间安排参考2022年第八届大赛方案,根据往年情况,预估在2023年5月将同时启动省赛的线上报名工作,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参照第八届赛事要求开展前期准备。
(三)比赛设立钉钉工作群,用于比赛文件共享、比赛辅导安排、比赛进度的提醒、信息交流互动等,请每个分院指定一名大赛工作对接人员、每个参赛团队分别选派一名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加入该群。
(四)大赛相关材料提交,统一通过钉钉发送至创业学院饶芸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