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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发布日期:2015-03-24    作者:     来源:    点击:
★新创办的企业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创办企业法人及毕业5年内全部学生股东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与学校院系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及在校孵化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集体户口的提供户口活页、居民户口提供户口簿、在校生提供户籍证明)。其他股东提供身份证,如是企业入股的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已创办企业办理股权变更(只限于股东股权变更、法人不能变更且不能改变企业原始构建)
1、股权变更申请,附:变更原因情况说明
2、承诺书,承诺变更前企业未享受过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各类资助
3、变更前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前企业章程(盖工商局档案章)、验资报告,如是“零首付”企业还需提供由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情况表并注明自然人投资情况;
5、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局提供样本);
6、股权受让方如是毕业5年内的学生需提供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如是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
★已创办企业办理名称、注册地址变更不再办理创业证明
注*以上涉及到的所有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证明》的办理与领取必须由法人本人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