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8-11-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就杭州市三年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大学生的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培养一批大学生创业者,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培训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实现“培训促创业,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目标任务
2008年起,三年内对10000名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计划2008年培训2000名,2009年培训3500名,2010年培训4500名大学生。
三、培训对象
1. 在杭高校在校学生;
2. 在杭高校毕业未实现就业的大学生;
3. 外地高校毕业未实现就业的杭州户籍大学生。
四、培训内容
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
五、工作步骤
1.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观念教育
充分发挥我市就业创业指导站的作用,密切与在杭各高校的合作,切实做好大学生校园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组织杭州市创业指导专家咨询组成员进校园,解读创业优惠政策,为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政策咨询、专家预约和项目现场洽谈等服务;在就业创业指导站加强宣传SIYB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大学生创业政策以及创业典型,吸引大学生留杭创业;稳步推进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建设,至2010年,力争基本实现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在杭高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的长效机制,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2.举办启动仪式
举办杭州市三年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启动仪式,在全市营造政府关注大学生在杭创业的氛围,鼓励更多的大学生树立创业理念,投身创业实践。
3.扎实开展培训
首先将选择浙江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三所高校组织开展GYB、SYB创业培训以及创业实训的示范性培训,力争把GYB培训融入到高校的思想政治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中,帮助大学生提前确立人生目标,引导他们早日走上创业之路;力争把SYB培训和创业实训列入高校的选修课程体系,帮助大学生提升创业能力。对培训后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由市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合格证书。进一步充实高校SYB师资队伍,2008年、2009年分别举办两期高校SYB师资培训班。加强高校创业培训的教学研讨工作,积极探索一条具有杭州特色的大学生创业培训路子。
4.落实“双带动”帮扶行动
2008年,将启动“百家企业带动千名大学生创业,一人创业带动四人就业”的“双带动”帮扶行动。在全市认定百家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具有一定规模、诚实守信的企业作为杭州市大学生的创业指导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创业见习、咨询指导等服务。每年9月份将组织一次杭州市创业指导工作洽谈会,为指导基地和大学生之间的沟通搭建平台。
5.搭建创业项目平台
完善高校创业项目库,继续向社会征集“年轻化、技术化、小型化”的适合大学生创业的优秀项目进校园巡回展示;邀请专家对大学生成功创业的项目进行评审,对其中优秀项目纳入到创业项目库中,对无法纳入创业项目库的创意设立创业金点子库,以补充创业项目库;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案例的评估和梳理,编制典型案例集。
6.强化后续服务功能
一是充实专家队伍,进一步充实我市的创业指导专家队伍,为有志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专题讲座以及个性化的创业咨询指导服务;二是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发“杭州市大学生创业网”,开设“大学生就业创业网络论坛”,鼓励创业指导专家以及大学生在网上交流信息,实现实时的交流与指导服务;三是做好跟踪回访,各培训单位要做好培训的跟踪回访工作,建立并完善各项基础台帐;四是组建创业者俱乐部,不定期组织创业者联谊等活动,鼓励大学生加强交流,提高创业能力。
7.建立质量评估体系
要在全市建立健全以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率、开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带动就业率等为指标的创业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同时将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指标体系,指导、督促和推动我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8.进行评估总结
2008年末举办“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将通过高校、各区、县(市)推荐(个人自荐)、专家初评、社会终评的方式,公开评选出10名通过培训自主创业且成效显著的大学生创业者,并在各高校举办创业事迹报告会;2009年认定一批大学生创业示范企业。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大学生的创业培训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各种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资源,建立大学生创业培训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劳动保障、人事、财政、教育、共青团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共同规划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强化各职能部门的交流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进展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建立片区联席制度,强化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间的交流与合作,健全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组织体系。
2. 落实培训经费
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及创业实训,取得相应资(合)格证书,并在杭创业、就业的,按8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具有杭州户籍的大学生取得资(合)格证书的即给予800元/人标准的补贴。
3. 加快创业园区和创业实训基地建设
积极建设大学生创业基地,各区、县(市)、各院校要加快创业园区建设,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孵化等服务;要加强创业实训技术平台建设,帮助大学生在无风险的模拟商业环境下演练创业过程、积累创业经验,计划在3所试点院校以及7个主城区建设10个创业实训平台。同时要充分发挥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的作用,做好大学生的创业工作。
4. 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的激励机制,每年对当年度创业培训效果显著的培训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4月29日印发